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最新的职工困难帮扶救助政策现已出台,有需求、符合条件的职工均可申请帮扶救助。
据了解,职工困难帮扶是各级工会对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采取的精准帮扶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帮助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凡台州市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中的在职职工(须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具有事实劳动关系),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建档条件的,均可申请帮扶。
按规定,困难职工家庭划分为3类,即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台州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110元),未经政府救助或经政府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665元)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家庭收入扣减家庭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1665元)且不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2220元)的职工家庭。意外致困家庭的主要致困原因不包括家庭人均纯收入低和子女上学。
不过,若职工家庭存在子女在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或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高消费行为等情况,则不予建档帮扶。此外,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拥有机动车辆,且未能提供原购置价格低于10万元证明的(残疾、患病职工用于功能性代步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除外);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拥有两套商品房住宅,且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不予申报深度困难职工家庭。
接下来,我市将常态化救助帮扶,兜住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