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椒江区洪家街道,小板桥村村民洪道兴拿到了椒江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房票,成为椒江区首个享受集体土地“房票”政策红利的村民。当天,他就拿着“房票”购入心仪已久的一手房源。
洪道兴是洪家街道冠郡铭苑北侧区块的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他比较了政策后,当即选择申请“房票”安置。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村民,洪道兴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拿了房票,我们可以自由挑选房子,还能拿到2%的奖励,很实惠。”
据了解,领到“房票”后,被征收人便可在椒江区房源库(已于区政府部门签订同意使用“房票”协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其尚未出售的商品房(含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等),目前椒江房源库已包含19个楼盘。
椒江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通介绍,“房票”政策的实施,保障了集体土地被征地搬迁群众的安置,相比于传统的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安置形式,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约安置成本。同时也促进商品房的销售,优化房地产的供需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褚淑华 责任编辑:余彩虹 审核:刘锦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