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四届省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6月2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浙江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和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大会认为,省第十四次党代会以来,省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守好“红色根脉”的高度政治自觉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清廉浙江建设为战略抓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中央和省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把准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运用标本兼治的方法论,守牢实事求是的生命线,坚持走在前列的高标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两个维护”深入人心,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权力运行不断规范,新风正气持续上扬,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群众获得感有效提升,清廉浙江建设取得重大成果,为浙江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
大会指出,五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不断学思践悟,深化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始终坚持“两个维护”的最高政治原则;必须始终秉持自我革命的鲜明政治品格;必须始终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必须始终保持“三不”一体推进的强大政治定力;必须始终强化守正创新的高度政治自觉;必须始终恪守依纪依法的基本政治要求。
大会明确,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持自我革命战略定力,以提升政治监督精准度、“三不”一体推进融合度、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智慧度、政商关系亲清度为重点抓手,牵引带动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中持续提升正风肃纪反腐质效,高水平推动以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省域实践、打造新时代清廉建设高地,为圆满完成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确定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推进,“两个维护”全面扎根,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全方位巩固,“四风”和腐败问题增量明显下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腐败问题增量明显下降,检举控告量明显下降,行贿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善、相得益彰,全省域整体清廉程度持续提升,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持续提升,清廉浙江建设成为浙江全面从严治党的“金名片”。
大会同意报告对今后五年主要任务的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做实政治监督,形成践行“两个维护”的引领性成果;放大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效能,形成深化腐败治理的战略性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形成新风正气不断充盈的系统性成果;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重点,形成更高水平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标志性成果;聚焦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化改革,形成制度优势充分彰显的变革性成果;淬炼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政治本色,形成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的示范性成果。全省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理念,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的标杆。
大会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着力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凝聚起全省上下奋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谱写清廉浙江建设新篇章的强大合力,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力保障共同富裕先行和省域现代化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