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代表 章青青 (三门县人民法院浦坝港人民法庭副庭长)
近年来,兼容情、理、法,起到“化干戈为玉帛”作用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形成了“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矛盾纠纷化解模式。但调解机制不健全、调解队伍不稳定、调解人员不精专等影响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的问题仍然存在。
“人民调解作为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突破口,正面临着现代化转型的时代考题。正视当前基层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先行棋’。”章青青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县、镇两级矛调中心、司法机关与村级调解组织缺乏互动机制和监督机制,不能对下级调解组织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
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还面临着专职调解人员紧缺的问题。“在人民调解的队伍中,以兼职居多,专职调解员占比相对较少。”章青青说,缺少专职调解人员,就会出现人员专业性不强的问题。“目前,大部分调解员对法律知识的掌握不够。这就导致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在调解过程中缺乏法律支撑,单凭经验和老方法调解,不仅无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还可能留下后遗症。”
对于当前基层人民调解面临的问题,章青青建议,应对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构建“村、镇、县”三级一体的多元解纷机制,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中,要尽可能让村级调解组织真正地运作起来,减缓镇、县两级矛调中心的化纷压力。进一步增加村镇一级的人民调解员配比,让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下沉,确保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在调解人员的培养上,章青青建议,要尽快完善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业绩法”考核导向,进一步保障人员的稳定性。同时,可通过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实现多渠道培优,重点培养“专业型”人才。在业务层面,让调解员掌握更多的调解技巧和调解手段,促进基层人民调解员从“经验型”向“职业型”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