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辟谣平台据指尖丽水消息 近日,记者发现部分丽水市民的微信群中流传着一份“电费调价表”,并且列出了具体的分时电力收费情况:“早8点至12点1.08元,12点至17点0.64元,17点至21点1.08元,21点至0点0.64元,0点至8点0.31元。”那么,这到底是真是假呢?
“电费调价表”系谣传
记者从国家电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了解到,这份“电费调价表”是假的,目前居民用户电价收费标准并没有发生变化。
国家电网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电费调价表”2021年年底就开始在微信群里传播,导致了许多用户向供电公司咨询详细情况。
“一户一表”电价
据悉, 目前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电价收费标准仍旧根据《浙价资〔2012〕169号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安装“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阶梯电价按年用电量划分三档阶梯式累进加价。
第一档
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调整,为每千瓦时0.538元
第二档
电量为2761-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为每千瓦时0.588元
第三档
电量为超过4800千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3元,为每千瓦时0.838元
峰谷分时电价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用户,按高峰、低谷合计电量执行阶梯电价,其中第一档电量峰、谷电价仍按每千瓦时0.568元、0.288元执行,第二、三档电量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均同步加价0.05元、0.3元。
全国各地均有此类谣言传出
请大家擦亮“火眼金睛”
不信谣!不传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