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台州举行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何善泽,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何善泽: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长期护理保险简称为长护险,是一种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保障的政策性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继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险种之后的社保“第六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
“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被纳入2024年度浙江省政府民生实事范围。10月30日,我市出台《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标志着全市全面推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长护险制度,为我市失能人员提供长期专业的照护服务,保障他们的生命质量和生存尊严,着力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问题,增加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我市长护险制度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按照国家、省政策框架,建立健全参保缴费、需求评估、服务供给、待遇支付、运行管理等方面有机衔接的长护险制度体系,归纳起来,有以下6方面特点。
城乡一体化,实现参保全覆盖
长护险制度覆盖所有参加台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实现人群全覆盖、城乡无差别。
筹资多元化,明确标准统一
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建立个人、单位、政府三方共担的筹资机制,为长护险制度的稳定运行夯实基础。
待遇同质化,体现公平适度
经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认定为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机构护理或居家护理服务方式,享受长护险保障待遇。
评估规范化,坚持科学合理
按照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由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失能等级评估,评估包括评估申请、受理审核、现场评估、结论公示、结果送达等流程,确保参保人员更加公平、公正、及时享受长护险待遇。
服务均衡化,确保供需匹配
统筹考虑山区海岛分布、人口分布、服务能力水平等因素,结合服务需求和市场供给等情况,合理确定定点长护险服务机构的分布和数量,确保失能人员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
监管精准化,聚焦安全高效
我们将综合运用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内部控制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长护险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等的监督检查,为参保人提供优质、可持续的护理服务,同时确保长护险基金平稳运行和安全有效。
我市的长护险实施方案,基本政策内容主要包括参保对象、保障范围、缴费标准、服务方式和待遇标准等五方面。
明确了参保对象
我市长护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也就是说,只要是参加了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将同步参加长护险。
明确了保障范围
长护险在起步阶段,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后期,我们将根据全市长护险运行情况,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资金筹集能力等因素,稳步扩大保障范围,逐步调整待遇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长护险主要用于保障基本生活照料和相关医疗护理所支付的费用,不包含医疗费用,填补医疗保险在生活照料、生活护理等方面的保障空白,有效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
明确了缴费标准
2025年度我市长护险保费按照每人每年90元的标准定额筹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费由个人账户代扣代缴45元和统筹基金划转45元组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费由个人和财政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比例1:2分担,个人缴费30元,含在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个人缴费部分中,由税务部门在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筹资时一并征收。财政补助60元,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政府资助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明确了服务方式
我市长护险服务方式包括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两种,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服务方式,可选择入住定点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我们称之为机构护理,或指定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居家护理服务,我们称之为居家护理。
明确了待遇标准
起步阶段,经评估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选择机构护理的,服务标准暂定为50元/床日,基金支付比例为70%;选择居家护理的,可享受每月不超过25个小时护理服务,服务标准暂定65元/小时,基金支付比例为80%。
对于长护险的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也进行了明确。从评估管理、服务管理、经办管理、基金管理、人员管理等5方面建立我市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目前,我市已印发《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细则(试行)》《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台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管理规程(试行)》等配套文件。各县(市、区)长护险机构的定点工作已基本完成,市里也会及时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增定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独立运行、覆盖全民、权责对等、机制创新”原则,围绕建设长护险“台州样板”的总体目标,出台服务管理、基金管理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强长护险经办服务队伍、失能等级评估人才队伍和护理队伍“三支队伍”建设,着力优化经办服务水平、提升护理服务能力,为全市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长护险服务,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全面、完善,擦亮“幸福台州”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