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台州举行《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新闻发布会,邀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夏海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处负责人蔡涵,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夏海鸰: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建立“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落实国家和省级战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的重要规划层次。我市首部“多规合一”的规划——《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按照发布会的安排,下面由我来对《规划》的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
国土空间是生存之基、财富之母、民生之本、生态之依,也是台州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的物质载体。《规划》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记“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嘱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打造高能级城市,促进高水平共富,向海图强,续写台州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规划》是生态文明新时代背景下对全域全要素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谋划部署,是指导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县乡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
《规划》有机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战略定位、土地利用规划刚性管控、城乡规划科学布局的优势,统筹了城市乡村、陆地海洋、地上地下空间开发保护,系统解决了过去各类规划种类繁多、各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效率不高等问题,真正实现了“多规合一”。
《规划》编制中,市政府成立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了多部门力量、组织了高水平技术团队、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专家和公众意见,先后通过了公示听证、专家论证、市级部门评审。在综合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规划成果于3月31日获省政府批复。
二、《规划》主要内容
本轮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台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范围包括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及台州湾新区各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集中分布区及其相关控制区域,总面积415平方千米。
《规划》明确了台州空间发展战略定位,为台州打造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提供了方向。《规划》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州“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发展嘱托,落实国家、区域、省级重点战略要求,落实台州“三高三新”奋斗目标,充分体现台州民营经济、制造业、湾区资源、山海生态特色优势,确定台州“建设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创建中国民营经济示范城市”的总体目标定位以及“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三大分目标,明确城市性质为“长三角沿海区域中心城市、民营经济示范城市、长三角重要的临港智造基地”。
《规划》划定了“三线”等重要控制线,筑牢了国土空间保护利用的空间底线。《规划》深入贯彻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的要求,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到2035年,台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90.5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1.9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59.17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34.3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23倍以内。严格“三条控制线”管控,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灾害风险重点防控等安全保障空间,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管控,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规划》完善了农业、生态、城镇、海洋空间布局,构建了开放协同、网络强心的市域空间格局。《规划》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布局农业生产、生态、城乡生活“三生”空间,推进农业空间集中成片,生态空间联通成网,城镇空间强心聚带、向海发展,海洋空间分区引导、陆海统筹,构建形成“一主、两屏、三轴、多中心”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突出中心城区首位能级提升,加强台州市区、临海、温岭一体发展引导,推动形成拥江环湾的台州城市化主体区格局;推进台州城市核心提质扩容,在中央商务区基础上扩展到泛高铁新区、商贸核心区、飞龙湖区块,强化城市高端功能集聚,提升城市核心辐射带动力。
《规划》统筹考虑公铁水空立体交通网络,强化了区域一体化的交通支撑。《规划》围绕建设长三角南翼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目标,对接国家铁路大通道,构建“四纵、四横、四支”铁路网;强化高速公路成网互联,构建“四纵、四横、六连”高速公路网,形成市域快速联系通道;融入国际性航运枢纽港口群,构建“一核心、两重点、多统筹”港口格局;突出轨道交通引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促进交通与用地协调发展;构筑支撑共同富裕的城乡一体化交通网络,提升城市交通运行的高效低碳化和便捷安全性。形成市域1小时交通圈、省城及周边地市1小时交通圈、长三角中心城市2小时交通圈和国内重要城市3小时交通圈构成的“1123”交通圈。
《规划》完善了公服配套体系,为构建高效便捷的品质生活提供了空间保障。《规划》以完善普惠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为保障,以智慧高效、前瞻创新、集约集聚为原则,面向未来,适度超前规划,构建“市级—区(县)级—街道(乡镇)级—社区(行政村)级”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打造城市1小时、片区半小时、街道-社区5-15分钟生活圈,聚焦民生关切的“一老一小”等重点问题,提升教育、养老、幼托、文化、体育、医疗等各类各级公共服务配套保障水平。
《规划》统筹了市域基础设施布局,为构建安全韧性便捷的国土空间提供设施保障。《规划》突出“平急两用”和以人为本理念,加强火灾、暴雨、台风等主要灾害的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加强地面沉降、食品安全等致灾风险的防范管理,建设韧性城市。在此基础上,《规划》统筹了交通、能源、水利和新型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与有关部门、平台一起,落实、谋划和梳理了近远期400多个重点项目,利用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推动项目精准落地,“十四五”期间市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空间得到“应保尽保”。
《规划》突出了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强化了台州特色景观风貌导控。《规划》构建由“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历史建筑—传统村落”构成的全覆盖、更完善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加强景观风貌控制,中心城区构建“一湾两江八群山、五湖三环多城峰”的中心城区新山水格局,促进城市建设与山水环境相协调。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重点做好五件事:一是维护规划权威。《规划》是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二是健全规划传导。做好县级、乡镇级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传导落实,协同市级部门做好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健全三级三类成果体系;三是保障规划实施。强化规划组织保障,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引导公众深度参与,共推规划蓝图落地实施;四是完善规划“一张图”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依托大数据等各类新技术,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测评估预警,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交互;五是做好体检评估。做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工作,动态完善规划成果,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