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台州举行《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邀请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厉维军,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副处长罗广宇,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厉维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建筑业是我市支柱产业、富民产业之一。2022年,全市建筑业实现产值1372.6亿元,同比增长8.8%;全市建筑业增加值401.98亿元,同比增长3.7%,占GDP 比重6.7%;全市建筑业入库税金48.05亿元,占全市入库税收7.2%。在稳步发展的同时,我市建筑业企业也面临着加快转型、项目承接、培育壮大、核心竞争力提升、走出去发展、降本减负等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帮助解决建筑业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023年8月24日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实施意见》。应该讲,出台《实施意见》是我市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要求,推进我市国家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的必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我市建筑业数字化、工业化、绿色化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重点围绕解决建筑业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短板,提出了17条措施,重点内容如下:
(一)解决企业项目承接难问题。一是建立统一开放建筑市场,支持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在法定承包范围内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积极参与公路水运、轨道交通、机场设施、水利枢纽、综合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二是促进企业转型发展,支持我市建筑业示范企业与国企开展合作共同持股设立混合所有制企业,对新设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信用予以支持。支持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建筑业示范企业参与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各地在年度建设项目计划中明确一批政府或国有投资的公路水运、轨道交通、机场设施、水利枢纽、综合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面向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开展独立或联合体方式招标。三是支持发展“地瓜经济”,积极参与浙江省“联盟拓市”活动,支持建筑业企业广泛开展合作、共同承揽市外项目,在巩固现有市场前提下,继续深耕长三角、珠三角、中部地区等市场,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工程市场。四是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采购限额标准以上、4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解决企业培育壮大问题。一是实施本市建筑业示范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示范企业,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建立“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智能建造、绿色建造、新型建筑工业化等领域走在前列的专业生产型企业走“专精特新”道路,培育认定一批建筑业领域台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三是加快总部经济发展,通过招拍挂方式优先安排建筑产业用地,支持建筑业企业总部办公、科研、培训和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形成建筑产业集群。
(三)解决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问题。一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等推进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申报市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二是加快培育建筑人才,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开展建筑业行业从业人员执业技能培训,按规定发放执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解决为企业降本减负问题。一是加大税收支持,按规定退还建筑业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落实建筑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建筑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为建筑企业减负降税。二是加大金融支持,支持建筑业企业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工程项目等作为抵质押物进行贷款。推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创新还款方式向建筑业企业延伸,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加大对建筑业企业的金融供给,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满足建筑业企业合理的流动性贷款需求,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推动降低建筑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各地建立应急周转相关机制,对信用优良企业给予贷款周转支持。三是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全面落实保证金制度改革,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明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付款节点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全面推行“一市一账户,全市通用”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
(五)解决企业经营风险问题。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方面。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提出具体要求,切实维护施工单位合法利益。
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乘势而上、奋发作为,助力建筑业企业做优做强,实现行业进位争先,进一步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就先介绍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