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台州举行《台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政府副秘书长蔡木贵,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颜传华,市经信局二级调研员林卫明,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局长李震杰,市商务局局长杨正敏,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沈云才,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政府副秘书长 蔡木贵: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台州是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股份合作经济发源地、市场经济先发地。多年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州“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政治嘱托,接续推动民营经济提质跃升,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在即将召开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暨台州商人大会之际,出台《台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台州“民营经济30条”),目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提振台州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台州“民营经济30条”政策主要内容
共分5个领域30条措施:
一是加强民营企业要素保障方面。在财税、产业基金、用地、用能用水、金融服务、人才用工等6个方面提出6条政策措施。
二是拓展民营企业创投领域方面。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等5条政策措施。
三是构建公平规范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大力破除招投标领域隐性门槛”等5条政策措施。
四是培育壮大民营市场主体方面。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开拓海内外市场”等6条政策措施。
五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方面。提出“提高企业办事便利化”等8条政策措施。
台州“民营经济30条”是对《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进一步细化和拓展,提出了一系列可落地落实的政策措施,每一条都是实打实的干货,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台州“民营经济30条”政策主要特点
概括为三方面特点:
一是集大成。台州“民营经济30条”从培育主体、拓展领域、规范市场、要素保障、优化环境等五大方面,激发活力,提振信心,持续发展,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家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发扬“扛得起大旗、经得起大浪、担得起大义、吃得了大苦、成得了大事”的台州企业家“五大”精神。
二是台州味。台州“民营经济30条”许多措施非常具有台州辨识度。比如针对台州量大面广的小微民营企业对高质量金融服务和生产空间的迫切需求,我们提出积极争创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改革示范区,提出探索以“零租金”等模式择优吸引小微企业入园等。比如聚焦台州在全省领先的涉企服务便利化事项,提出进一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推进全省唯一的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队伍职业化试点建设等。
三是有力度。在顶格承接国家、省相关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政策力度。比如将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率从省定的98%提高至100%;对参加国际性展会的民营企业,展位费最高补助比例从省定的70%提高至80%;将5G融合示范项目补助最高额从去年的5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等。
下阶段,台州“民营经济30条”要闭环实施,落地见效,切实让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政策红利,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报纸、网站、电视、“两微一端”及各短视频等媒体平台联动优势,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以及企业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涉及单位要主动做好相应领域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推动本次政策“应解尽解”“应知尽知”。
二是推动落地见效。市级相关单位要加快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同时鼓励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参照台州“民营经济30条”,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具体举措,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三是强化督查评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单位做好政策措施协调落地工作,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评估。也欢迎广大企业、市民和媒体朋友们,通过各种渠道监督政策落实情况,共同推动我市民营经济良性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