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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新闻发布会

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新闻发布会


3月12日,台州举行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沈云才,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明,请他们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沈云才: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的决策部署,推动构建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共18条举措,全面加强从市场准入、发展壮大、权益保护和注销退出的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赋能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市场准入环境上

有3方面举措


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3.0版迭代升级,实现“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动告知承诺增幅50%以上。开展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改革试点,实现“一窗受理、一套材料、一次检查、多证同发”。


二是实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模式在各环节应用,充分保障商事主体意思自治,提升登记效能。


三是优化企业网上注册。打造企业开办“210”标准,实现企业开办2环节、1日办、零费用目标。提高“一网通办”水平,建立导办、帮办、代办一体化服务体系。


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上

有5方面举措


一是实施知识产权增量提质工程。围绕台州“456”先进产业集群,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帮助企业开展PCT专利、马德里商标国际布局,争取全市每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到7.2件。


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深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建设浙江省专利融入标准试点城市,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


三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加强与宁波市中院对接合作,推动设立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巡回审判庭,成立台州市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


四是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点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能力建设,争取在椒江、温岭等地建设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争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台州分中心。


五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进“一港九站”建设,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培育计划,加快知识产权服务资源集聚。建设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专业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在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方面

有4方面举措


一是全面推行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探索小微企业信用评级推动信用贷款扩面增量。推动信用评级模型迭代升级,推广信用贷款线上快速发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


二是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推进“专利+商标”“专利+商标+著作权”混合质押,探索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资金池,争取知识产权质押金额超100亿元。


三是减免质量检测服务费用。深化市场监管系统实验室对外开放,全年力争开放实验室4000批次。开展全市市场监管技术机构能力服务提升行动,全年力争组建专家技术团队服务企业400家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价费监管。加强涉企收费监测点建设,健全涉企收费违规线索的发现机制,打击违规收费行为。依托“转供电费码”大数据,严格落实电价降价和优惠政策,全力破解电价优惠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难题。


在完善企业监管机制上

有4方面举措


一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全面应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对常见违法行为实行全程掌上快速办理。


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充分整合监管任务,努力实现“综合查一次”。全年采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式开展的抽查任务在所有双随机抽查任务中的占比达到15%以上。


三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有机结合,科学分配监管资源,提高中高风险企业抽查比例,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全年双随机抽查应用信用规则占比达60%以上。推进涉企信息归集互通,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进失信联合惩戒。


四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制定相关行业《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地方标准,开展反垄断与企业合规经营辅导。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清理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开展平台经济领域竞争环境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在简化企业注销成效上

有2方面举措


一是实施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全面优化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强制注销方式,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统一由45天压减至20天,撤销普通注销清算组备案环节,明确强制注销条件和程序。持续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功能,提升退出效率。


二是实施企业证照并销改革。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并行注销改革试点,深入探索“一表申请、一网通办”的跨部门证照协同注销模式,逐步拓展“证照并销”的范围,实现营业执照和许可证注销“集成办”。


总之,我们将通过以上5个领域共18条具体措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台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设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市作出更多市场监管贡献。谢谢!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蒋明:


发布台州市放心消费指数报告、各县市区放心消费指数和《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消费维权有关工作情况、各县市区放心消费指数评测情况与《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有关情况。


一、消费维权工作有关情况


2020年度,我市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59335件,同比上升63.53%。其中,投诉19962件,同比降低6.37%,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50.62万元。举报39373件,同比上升163.15%。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案件5470起,大要案1178起,罚没款达3.08亿元。


从投诉问题类别看,质量类、售后服务类、合同类、广告类、价格类投诉居前五位,合计占比74.93%。从投诉商品类别看,服装鞋帽、交通工具、一般食品、家居用品、家用电器类投诉居前五位,合计占比42.66%。从服务投诉类别看,投诉接收量较大的服务性行业主要有餐饮和住宿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合计占比14.97%。受疫情影响,2020年涉医疗器械类举报增速迅猛,共接收214件,同比上升972.73%,立案14件,同比上升600%。


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今年将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各项职能工具,从改善消费环境、维护市场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拉动消费杠杆出发,重预防,强监管,提能力,综合施策,科学治理,闭环管理,总体实现“两下降两提升”,即消费投诉量与举报量较前三年平均量有明显下降,调解成功率与群众满意度较前三年平均值有明显上升。


重点将开展五大行动


一是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建设深化行动。全年至少新增23000家放心消费单位,高标准完成椒江、临海、温岭、三门四个省级放心消费重点县市区建设任务,带动全市放心消费工作扩面提质。


二是开展专项质量提升行动。将投诉举报热点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对消费投诉举报集中的区域性产业,如服装鞋帽、家居用品、汽车用品、食品、眼镜等行业开展专项质量提升。


三是开展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今年将重点针对房地产及物业管理、教育培训、母婴行业、汽车销售及服务、互联网领域等开展消费安全执法整治。重点查处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四是开展争议调解增速行动。在全市将新建180个消费维权联络站(点),让消费者快速就近维权。推行经营者先行和解机制,建立健全先行赔付等消费争议处理机制,增强自行调解成功率。重点提高初次投诉调解成功率,减少重复投诉。加强“诉调对接”,完成全国首个消费纠纷诉调对接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落地。


五是开展系统挖潜提效行动。建立全市投诉举报数据地图,实时展示投诉举报数据。运用考核、督查、晾晒等机制,提升投诉举报处置效能。


二、各县市区放心消费指数评测情况


2020年,为推动各地高质量开展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放心消费指数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高质量考核指标。台州市市场监管局委托浙江工商大学统计研究所,对9个县市区的放心消费“一总四维度指数”进行了评测。其中,“一总”是指放心消费总指数;“四维度”是指构成放心消费指数的四个维度指数,即消费环境安全指数、经营者诚信指数、消费者满意指数和消费贡献指数,涵盖了15个二级指标和54个三级指标。


现将评测结果予以公布


1.放心消费总指数:温岭市、路桥区、仙居县分列前三,其次依次为临海市、椒江区、三门县、天台县、玉环市、黄岩区;


2.消费环境指数:路桥区、温岭市、仙居县位列前茅,其次依次是三门县、天台县、椒江区、临海市、黄岩区、玉环市;


3.经营者诚信指数:温岭市、临海市、仙居县位居前三,其次依次为玉环市、路桥区、椒江区、黄岩区、天台县、三门县;


4.消费者满意指数:黄岩区、温岭市、路桥区得分前三,其次依次为天台县、仙居县、临海市、椒江区、三门县、玉环市;


5.消费贡献指数:路桥区、温岭市、三门县表现突出,其他依次为椒江区、天台县、临海市、仙居县、黄岩区、玉环市。


三、对《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推动消费升级,大力实施放心消费行动,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我局本着先行先试的精神,制定了全国首个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与管理地方标准,将前期的经验方法以标准的形式加以提炼、固化,以期解决实际评价环节中的问题,以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做法,使基层更加有效地推进放心消费工作,进而为十四五规划中的培育新型消费示范城市营造良好的放心消费环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台州样板。


这个标准的名称为《放心消费城市建设与管理规范》,标准号为DB3310/T67-2021,于今年3月10日发布,将于4月10日实施。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建设要求、管理要求、评价与持续改进七大部分与四个附录。


该标准具有三大特点


一是明确设定城市创建基本底线。定性上,要求近两年无全国性重大舆情事件、无区域性重大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无重大群体性消费维权事件。定量上,要求消费环境安全指数应达到0.9000、经营者诚信指数应达到0.8000、消费者满意指数应达到0.9000以上。


二是明确“总分结合”设定标准。“总”是在三大建设层面和五大管理层面设定共性标准,“分”则是考虑行业的不同特点,放心消费领域建设按行业而不分城乡差别,明确十大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建设参与率应100%,行业放心消费单位建设率应达到60%。总的放心消费单位建设按当年的考核指标开展。


三是明确全环节跟踪评价。3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40个三级指标组成的500分,对各地工作进行评价,再根据评价结果进行改进,形成工作闭环,体现用标准指导工作的价值。


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全市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建设提供指导,有利于促进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管理、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协同联创,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护好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