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新闻发布会
蔡文富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为加快推进台州市“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国保办发[2020]10号)和省医疗保障局要求,我市于10月30日正式启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一、什么是医保电子凭证
随着人口异地流动日益频繁,“互联网+医保"发展日新月异,传统的实体卡已经不能满足群众大量异地和线上服务需求。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参保人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身份凭证,由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统一生成,全面适用于医保各项业务。医保电子凭证不再依托实体卡片,就可以实现全国通用、跨区域互认。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和药店就医购药时,扫描手机端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完成结算。同时医保电子凭证可应用于医保查询、参保登记、报销支付等医保各种业务场景。一码在手,医保无忧。
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不仅可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还可为做实参保数据、打击欺诈骗保等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助力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二、工作计划
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要求9月底前,在1家市级医院和1家定点连锁药店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的应用,12月底前,全市实现30%以上本地参保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公立医院、连锁药店全面推开,逐步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
台州市在按要求完成市级医药机构改造的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面部署,截止目前,共有26家医疗机构和252家定点药店开通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全国通用、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优势,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搭建基础环境。确保与国家医保核心业务区网络有效联通,按照医保信息平台技术框架要求完成系统运行环境建设,按统一标准采集人员基础数据和参保信息集中清洗后上报。
(二)部署本地系统。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医保电子凭证业务中台和支付中心部署,指导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改造,做好与医保信息系统的对接,同步完成配套设施的布置改造。互联网医院、药店提供互联网医保结算服务时应以医保电子凭证为介质实现医保线上结算,遵循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相关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加强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医保自有渠道及由全国统一授权的第三方渠道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从与国家医保局签订总对总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中选定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服务。
(四)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加强对医保业务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指导开展医保电子凭证信息系统改造和应用推广工作。
四、医保电子凭证使用场景
根据台州市《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进方案》,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恩泽医院、台州市中医院等26家医疗机构及浙江瑞人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台州市保济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浙江洪福堂医药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等25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首批完成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改造,已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的我市参保人员可通过上述APP展码后直接扫码就医。同时,上述医疗机构和药店均同时完成了异地就医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改造,省内其他地市参保人员也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