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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婚丧礼俗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台州市婚丧礼俗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林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今年以来,我市连续出台了台市委办发﹝2019﹞15号《美丽台州新乡风涵育行动计划》和台市委办发﹝2019﹞31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是向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通报全市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目的意义

  1.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乡村振兴战略“二十字”方针中,“乡风文明”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贯穿乡村振兴的各个方面,是乡村振兴战略成功的基础。只有以乡风文明建设为引领,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不断提升居民精神风貌,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才会增强乡村振兴动力和活力。今年5月29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就指出:要“创新工作措施和方法,因地制宜推进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是培育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最终目的是要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2.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党中央立足全局、审时度势、着眼长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文明实践活动需要从具体实事抓起,而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持续深化移风易俗,针对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通过宣传教育、集中治理、建章立制,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庆俭办,就是从群众关心关注的身边事、自家事入手,因势利导、成风化人,使之成为乡村良俗和居民习惯,持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3.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是弘扬大陈岛垦荒精神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的题中之义。当前,我市正在持续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努力实现“常态化文明、全域化文明、高水平文明”,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同时也要看到,在一些地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的奢靡风气,在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存在,奢侈婚礼、豪华葬礼、天价彩礼、高额随礼不时出现。这些陈规陋习,与“艰苦创业、奋发图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的台州城市精神相违背,与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五美”要求相违背。我们只有把歪风邪气刹住了,才能更好地营造出文明有序和谐的新环境,才能更好地以大陈岛垦荒精神为动力,永不停歇再垦荒,艰苦奋斗再创业,在新时代美丽台州和大湾区建设中奋勇前进。


二、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适用范围

  婚丧礼俗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总的目标就是通过遏制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让“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成为新风尚。全市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在这项工作中起带头示范作用,引领全社会形成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良好社会风气。


  全市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在编人员;全市共产党员以及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非党员干部;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主要指组织或操办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事宜。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所在县(市、区)相关要求和标准。


三、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主要内容

  开展婚丧礼俗整治,必须要有明确的规范标准,让干部群众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干”“什么能干”“该干什么”“该怎么干”。台市委办发﹝2019﹞31号《关于在全市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一是严格实行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十不准”“两报告”“两严控”。

  “十不准”: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不准通过搞事前预请、事后续请或分批宴请等方式变相操办;不准违规办理本人和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婚丧喜庆事宜;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不准违规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准要求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协助操办婚丧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公车私用;不准用公款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准借机搞聚众赌博、封建迷信等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两报告”:一是事前报告。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签署《操办婚丧礼俗廉洁自律文明示范承诺书》,操办婚庆事宜的,提前10个工作日填写《操办婚丧礼俗事宜事前报告表》;操办丧葬事宜等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报告,并及时补办书面备案手续。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向纪委、组织部报告,其他公职人员向所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报告;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班子成员向所属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办报告;非公职人员的党员向所属党组织报告;其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属乡镇(街道)或单位报告。二是事后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操办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应填写《操办婚丧礼俗事宜事后报告表》,按照规定向组织或单位书面备案。组织或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填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领导干部要在当年的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党员要在当年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中报告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情况。


  “两严控”:一是严控婚丧喜庆操办规模。婚庆单方宴请人数不得超过20桌200人,双方合办不得超过40桌400人;操办丧事酒席人数不超过20桌200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订婚丧事的菜肴烟酒、婚庆礼仪、婚车数量、彩礼随礼等限额标准。二是严控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其他喜庆事宜。


二是严格实行城乡居民治丧活动“六严禁”“五规范”。

  “六严禁”:严禁使用扩音器材,严格控制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各种噪音;严禁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施放气球和鸣放电子礼炮;严禁使用电子屏幕车辆及各类替代品;严禁在城区、乡镇建成区主干道漫游、绕行、招摇等影响交通和市容市貌行为;严禁在城区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扬幡挂符、摆设花圈挽幛、燃烧抛撒纸钱等;严禁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地方做道场、法事。


  “五规范”:规范治丧时间,死者遗体一般要求在死亡24小时之内运送到殡仪馆,治丧时间不超过5天,特殊原因经批准可适当延期,逐步摒弃“二次送葬”;规范送葬路线,按照“就近不绕行”原则,合理选择送葬路线,出殡队伍在丧事举办地就近出殡;规范花圈数量,随队送葬花圈不超过10个(圆形花圈规格控制在直径1米以内,非圆形花圈规格控制在面积0.8平方米以内),花圈车辆不得进入殡仪馆;规范车辆数量,治丧车辆不超过10辆;规范表演团队数量,鼓乐队等表演团队不超过1班(总人数不超过13人)。


三是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三项制度”和丧事简办“三项服务”。

  婚事新办“三项制度”:推行简约婚礼制。各县(市、区)要组织当地餐饮企业、婚庆公司、婚纱影楼等,按照限额标准,推出经济实惠的婚礼套餐,特别是要评选推出一批“简约婚礼”婚宴承办餐饮企业,制定推出价格实惠、喜庆节俭、群众接受的婚宴标准菜单。推行礼堂准入制。各县(市、区)要将农村文化礼堂作为推进婚事新办的重要场所,制定出台文化礼堂婚事新办准入制度,鼓励村民在文化礼堂举办婚礼。制定一套简约婚庆礼仪流程,培养一支农村家宴厨师队伍,排出一批标准菜单,节省婚事费用,弘扬文明新风。推行随礼封顶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群众意愿确定随礼最高标准,推行人情随礼封顶制,倡导不随礼或低标准随礼,鼓励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一句问候等方式表达祝福。


  丧事简办“三项服务”:建设一批集中办丧服务场所。各县(市、区)要推进殡仪馆服务场所建设,完善治丧、吊唁、守灵等丧事集中办理服务功能,为推行丧事集中办理提供硬件保障。优化办丧便民惠民服务。扎实推进“身后”一件事“零次跑”改革,通过干部代跑、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当事人承诺等方式简化办丧程序,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政策,扩大惠民殡葬范围,提高服务效能。推行文明祭祀和生态安葬举措。加大殡葬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破除焚烧纸钱香烛、拦坟头、路祭等陈规陋习,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健康安全的祭奠方式。全面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生前享有”和“逝后奖补”激励机制,鼓励和推行海葬、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楼安放等生态安葬方式,杜绝私埋乱葬。


  同时,各县(市、区)要在市里《实施意见》的基础上,从各地实际出发,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婚丧事的菜肴烟酒、婚庆礼仪、婚车数量、彩礼随礼等限额标准,对婚丧礼俗整治内容进行明确的量化,让干部群众一目了然。


四、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工作举措

  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具体举措,发动群众参与,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1.全市联动,一抓到底。市里建立婚丧礼俗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要拿出工作推进方案,定出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有力有序地抓好工作落实。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职责,发挥主体作用,建立健全婚丧事宜办理全程跟踪机制,做到事前告知、事中监督、事后评议。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操办婚丧礼俗事宜报告、公示制度,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2.分类施策,强化监督。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要起示范带头作用,操办婚丧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遵守《实施意见》,严格执行限额标准,这是纪律,不可逾越;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对于普通群众,婚丧事的菜肴烟酒、婚庆礼仪、婚车数量、彩礼随礼等限额标准则作为倡导标准,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范等方式,把婚丧礼俗整治工作要求纳入其中,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行政村要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协助村民操办红白事,组织开展婚丧嫁娶专题评议,加强对红白事的管理监督,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积极弘扬文明乡风。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各地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加大宣传橱窗、公益广告、故事宣讲、文艺演出、文明劝导等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反面典型,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形成警示效应。要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特色的文艺精品,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节日民俗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经典诵读活动,潜移默化地引导形成新习俗、新风尚。


  各位记者朋友,开展婚丧礼俗整治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社会关注、群众瞩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特别是需要广大市民和新闻媒体的参与支持。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争作移风易俗的践行者;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关心支持、关注报道婚丧礼俗整治工作,为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大家一起努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抓好,把陈规陋习刹下来,把文明新风树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美丽台州新乡风,助推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