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州网> 网上发布厅> 视频回顾>

台州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台州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林金荣

 

  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

  台州全市域创建“无证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从时代大势出发、从群众呼声出发、从现实工作出发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在政府服务领域的直接体现,是“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不断深化。去年11月30日启动创建以来,我们出台了《台州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工作专班。期间,张晓强市长等市领导先后多次专题研究、指示批示,有力指导和督促了“创无”工作的顺利推进。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台州市、县两级完成编制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共计取消证明材料7285件,其中市本级482件,九个县(市、区)6803件,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下面,我介绍一下我市创建“无证明城市”的总体情况。


  第一方面,创建“无证明城市”的组织实施情况


  我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准备动员阶段,我们广泛开展调研,学习各地“无证明城市”创建的做法经验。去年12月13日,召开全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部署会,张晓强市长亲自部署创建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对三类证明材料进行了全面梳理,确定清理范围。第一类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需要申请人提供但其自身未持有的证明材料,第二类是由第三方权威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第三类是针对特定事项具有举证意义的举证材料。今年5月,台州市、县两级编制印发《证明材料取消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评估验收阶段,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上报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验收。5月20日至24日,市创无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核查,通过随机采访、组织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厘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使“无证明城市”创建真正做到既减轻群众负担,也减轻基层出具证明的负担。


  第二方面,证明事项清理清单编制情况

  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是创建“无证明城市”的核心和关键,我们遵循“法无规定一律取消”和“法有规定无需提交”两项基本原则,全面梳理、编制证明材料清理清单和保留清单,并将“无证明”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梳理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清单,基本实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无证明”。


  (一)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清理清单编制情况。行政审批事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参保证明、残疾证明、贫困(低收入)证明、死亡证明、资信证明、税收缴纳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等企业和群众办事常见的证明材料。我们一方面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清理了一批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材料,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共享、部门协查等办法,改变证明材料的提供方式。目前,市本级共取消证明材料482件,涉及证明事项295项,保留证明材料0件,取消率100%。其中明确直接取消的75件,以申请人承诺方式替代的115件,两者合计占39.4%,以信息共享方式核查的140件,由部门调查核实的85件,还有部分证明材料通过核验其他证照等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取消证明材料6803件,保留证明材料0件,取消率100%。


  (二)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清理清单梳理情况。公共服务领域“无证明”是行政审批“无证明”向公共服务领域的延伸,是创建“无证明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公共服务领域证明事项的清理,聚焦在由“政府及其部门(含事业单位)”和“村(社区)”出具的证明材料上,通过政府公共数据向公共服务单位共享换取群众办事过程中免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市本级负责银行、保险和电力系统的“创无”工作,目前已梳理需清理的证明材料47件,其中银行系统15件、保险系统7件、电力系统25件,县(市、区)负责水、燃气、学校和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创无”工作,目前已梳理需清理的公共服务领域证明材料280件,各项证明材料的清理意见均已拟定,将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公布。  


  第三方面,创建“无证明城市”数据支撑情况

  数据共享和协查系统是创建“无证明城市”的基础和保障,“无证明”的实现路径就是在证明材料清理之后以数据共享和部门协查方式核实相关信息,通过让数据多跑腿实现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在创建“无证明城市”过程中,市大数据发展中心以无证明为目标,以办理事项为核心,以“一证一码”为导引,建设了包括事项共享模块和事项协查模块两大功能的“无证明城市”支撑平台。目前,数据共享系统和数据协查系统5月份已经全面上线试运行,6月1日开始正式运行。

第四方面,“无证明城市”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行百里者半九十,创建虽然已基本完成,但为防止证明事项的反弹,我们已制定《台州市保障“无证明城市”实施工作规定》,积极构建“无证明城市”长效保障机制。《工作规定》共二十二条,主要包括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清单目录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同时建立了评估考核、动态调整、投诉举报等多项机制,确保“无证明城市”常态长效。


  以上是我市创建“无证明城市”基本情况。在此,我向各位媒体朋友,并通过你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台州发展的各界朋友郑重宣布:台州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基本创建成功!欢迎各位媒体朋友多多宣传关注,也欢迎大家监督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