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发言稿
张国兵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企业代表,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有效保持台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市的先发优势,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推动台州民营经济创新发展,我市于2018年7月26日下发《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试行)》(台政发﹝2018﹞24号)文件,全面部署开展新一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根据此次发布会的议程,由我来宣读本次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放宽商事主体经营范围。申请人可自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填报经营项目,在列明前置和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情况下,可以只填报一项与名称相对应的主要经营项目,将其他经营项目简写为“兼营其他一切合法业务,其中属于依法应当经批准的项目,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从而积极引导商事主体自主经营、诚信经营。
(二)鼓励商事主体转型升级。允许通过变更的方式将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组织形式,允许通过变更的方式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
(三)实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度。对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表申报”制,设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负面清单以外的商事主体,由申请人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申报信息并予以承诺,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村(居)委会证明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申报人对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报表”实行形式审查,不再审查其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
(四)推行“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工位号注册。在同一县(市、区)域内,企业可申请在营业执照上加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从而免于分支机构登记;同一地址在满足经营条件情况下,可登记为多个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在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区域内,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兴行业创业者,登记时直接将统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即“工位号”)用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五)实行涉企证照“一码通办”。对于营业执照已经载明的事项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各部门、各单位、各金融机构可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凭申请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获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对于营业执照上未载明的事项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无法直接获取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原操作方法提供相关证明。
(六)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申报。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材料,实现“全流程”便利化。申请人可免于填写申请书,口头申报信息,工作人员输入相关信息后由申请人进行签字确认;免于提交申请人一寸照片,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设立个体工商户自助申报点,实行自助登记,当场领取营业执照。实行个体工商户“审核合一”,由一人行使受理、核准权,实行“一人受理、独立审核、当场发照”。
(七)实现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允许个体工商户以办理经营者变更的方式实现营业转让,各部门相应的许可证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简化办理流程,保护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延续性和字号的传承性。
(八)实现个体工商户跨登记辖区迁移。依托全市统一的市场准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个体工商户市内跨登记辖区进行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可到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及时向迁出地登记机关反馈相关信息,征询迁移意见,在信息共享平台执行迁移和变更登记,原档案通过快递寄送至迁入地登记机关后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归档。
(九)实行个体工商户简易退出机制。进一步优化个体工商户的简易注销流程。对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查无下落等发生应予注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经催告拒不办理的,登记机关按简易注销登记程序予以注销。对个体工商户自主申报注销的,简化流程,一表申报,即时即办。
(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搭建全市企业信用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奖惩作用。实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努力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推进“全市网络经营行为共治生态圈”建设,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谢谢大家!
戴国富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各位企业代表,同志们:
上午好!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在这个特殊意义的年份,作为全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我们台州高举改革大旗、扛起改革担当,开启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新征程,意义非凡,使命重大。下面,由我给大家介绍台州市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
改革开放40年来,勤劳、智慧的台州人民凭借着“山的硬气、水的灵气、海的大气、人的和气”,以“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擎着改革开放的旗帜乘风破浪,催生了全国最早的小商品市场、全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全国第一个股份合作制“红头文件”、全国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国第一家股份合作农场,创造了民营主导加政府推动的“台州现象”,走出了一条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我们市场监管局也一直致力于不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尤其是自2013年全省率先实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从率先实施“十一证合一”“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全市通办”到个体工商户登记改革成为全国试点,从率先响应和奋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到率先实现“无差别受理”和“企业开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台州商事主体的准入门槛一降再降,营商环境一升再升,有效激发了投资者的创业热情,全市市场主体突破56万户,跻身全省经济总量第二方阵,今年一季度准入环境更是位列全省第一。
为了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持续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解决当下仍然存在的“准入不准营”“部分法律滞后”“群众获得感不够”等问题,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台州实际,发起了新一轮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本次改革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的行动,是深入践行市委市政府“五心”服务理念的体现,更是台州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的助力。千帆竞发,勇者领航。在“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征途上,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蓝图中,我们始终坚持先行一步,自我加压、自我倒逼、自我革命,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到最彻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下一轮腾飞蓄势。
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降低台州商事主体的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将台州打造成“办事效率最高、营商环境最佳、政务服务最好、群众获得感最强”的城市,实现台州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在浙江乃至全国领跑、快跑。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立足“革新”,突破政策法规藩篱
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突破:
一是突破“一注一开”登记程序,转型转让更便捷。突破商事主体“个转企”等转型升级和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只能“一注一开”(即注销后新办)的传统模式,允许直接进行变更登记,拓宽商事主体类型转换新渠道,有效保持商事主体和经营行为的延续性,助力打造“百年老字号”,助力台州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也为个体工商户营业转让开辟了一条新捷径。
二是突破经营范围行业限定,自主经营更灵活。商事主体的经营范围不再设置具体行业限定,允许申请人在列明前置和后置许可经营项目的情况下,只填报一项与名称相对应的主要经营项目,其他经营项目皆可简化填写,有利于商事主体加快创新节奏。
三是突破登记机关限定,个体户跨辖区迁移更可行。突破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仅限于同一登记机关内的限制,参照企业异地迁移的方式,允许个体工商户跨登记辖区迁移,并通过档案资料内部流转的方式实现“一地办理”,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妈妈式服务”。
(二)立足“放宽”,降低准入退出门槛
主要在四个方面进行放宽:
一是“一表申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住所(经营场所)是商事登记中的重点、要点,也是商事主体办照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设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以外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表申报”制,申请人可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从而避免商事主体因无法取得合法产权证明或者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场所使用证明延误办照。
二是“一码通办”,减少商事主体跑腿次数。对于营业执照已经载明的事项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经公示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出具相关证明,各部门、各单位、各金融机构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凭申请人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获取,通过“政府多综合、信息多跑路”,以实现“企业和群众少跑腿”,降低制度性时间成本。
三是“简易申报、简易注销”,优化个体户登记。采取简易“准入”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登记从“面对面”到“键对键”。同时简化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对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市场监管部门按一审一核流程直接注销;对自主申报注销的,简化流程,即时即办。通过简化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推进“个体僵尸户”出清工作,释放市场资源。
四是“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释放场地资源。“一照多址”即在营业执照上加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从而免于分支机构登记,“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在满足经营条件情况下,可登记为多个商事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另外,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文化产业园等区域内,从事电子商务、软件开发等无需大面积生产经营场所的新兴行业创业者,可以直接将统一办公场所中具体编号的办公位置(即“工位号”)进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从而有效释放场地资源,特别有利于处于创业初期的企业,可有效地减少场地用地成本,激发创业热情。
(三)立足“管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新政施行后,台州市商事主体实现了“宽进”大氛围,需要后期“严管”来引导商事主体合法、诚信经营。依托大数据,搭建并完善全市企业信用平台,建立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机制,努力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配套举措
为了更好地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我们还推出了一系列配套措施。
一是构建全程电子化注册登记系统。推广应用浙江政务服务APP软件,全面应用“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实现企业名称登记、商事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商事主体登记“面对面”到“键对键”模式的转变。
二是推广无纸化营业执照。创新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大力推进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对依申请的商事主体办理载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电子营业执照。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社会应用,充分发挥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功能作用,推进其在各政府部门及全社会的通行认可和信息共享,促进政务业务处理的全流程电子化。
三是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登记。对能够直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证表,一律实行“多证合一”。梳理工商总局2018年发布的“二十四证合一”和浙江省2017年发布的“十一证合一”目录清单,推出商事登记领域“二十八证合一”。对不能直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的证表,秉承“应联尽联”原则,将与商事主体密切相关的事项纳入“证照联办”范围,形成“一窗受理、后台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工作模式,全面推行“多证合一、证照联办”。
四是实现商事主体登记“就近办理”。延伸办理层级,打通登记服务“最后一公里”,申请人可就近选择区、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或者市场监管分局(所)办理商事主体登记。试行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商事主体“全市通办”模式,申请人可就近办理跨区、县的商事主体登记,构建起“多网点、全时空、零距离”登记服务平台。
下阶段,我们将召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贯彻落实会,对本次改革工作进行全面、严密部署,积极推动新政落地、落实、落细,持续释放改革红利。希望各部门能充分认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引导县(市、区)级相关职能部门紧跟改革步伐,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多学习、多研究,仔细研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政策文件,做到对新政“了如指掌”,对改革精神“深入领会”;多反思、多总结,积极应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对难题“举一反三”,对经验“融会贯通”,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改革是发展的持久动力。我们将以此次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为新起点,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勇气和决心,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改革举措,让改革的红利释放出最大的活力,给群众和企业带来更多的便利感、获得感,为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再创辉煌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