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凌晨时段路上不会有交警,连喝了三场酒后开车回家,没想到在家门口被一条狗“撞破”了。近日,在警方开展夏季百日整治行动中,一条狗“协助”民警查获了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陈某。
7月10日早晨7时许,天台交警大队苍山中队值班民警余旭东接到派出所打来的电话,称有人涉嫌醉酒驾驶。原来派出所值班民警在处置一起两村民被狗咬伤的报警时,发现其中一人有酒后驾车嫌疑。
得知受伤的两名当事人已前往县城医院接受狂犬疫苗接种,余旭东和同事一起赶往医院,找到受伤的金某和陈某。交谈中,民警发现驾车的陈某含糊其词,刻意回避问题,旋即让其进行吹气酒精含量检测,显示为144.1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医护人员随后又让陈某抽血,用于血液酒精含量检测。
陈某被带到交警中队接受讯问时,心存侥幸,坚称自己没有酒后驾驶。担心民警会找金某等人调查,陈某偷偷通过微信与金某等联系,商量让人冒充开车以应对民警调查。在询问调查过程中,民警明确告知知情人提供虚假证言的严重法律后果,最终,金某等人如实述说了事实经过。
在证人和路面视频监控等充分的事实证据面前,陈某不得不如实交代了自己酒驾的事实。当天凌晨零时许,陈某和夏某在坦头镇烧烤摊喝了第一场酒。凌晨2时许,他驾车去朋友家吃夜宵时又喝了酒,接着又驾车去了冷饮摊,与朋友金某喝了第三场酒。天色渐明,陈某带上金某驾车返回坦头镇下洋村,所幸一路上未发生交通事故。
谁知到了村里,金某刚一下车,右脚被一条狗咬了一口,陈某见状,急忙上前驱赶,也被狗咬伤。同村好友徐某得知两人被狗咬伤,便拨打报警电话,请求民警帮助寻找狗主人讨要公道。
经台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测,陈某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59mg/100ml,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