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6时40分,玉环坎门交警接到市民张先生报警称自己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一辆黑色轿车给撞了,而肇事司机不在现场。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只见三辆小车因为相撞,紧密相连。肇事黑色车辆右侧车头裸露,受损严重。
民警随即调取监控发现,当天凌晨3时42分,一辆黑车呈S形行驶,在经过此处时,因速度过快直接撞向停在路边的车辆。过了没多久,车上下来两名男子,弃车便离开了。
之后,民警找到该车车主阿某,阿某声称车子是朋友开的,自己并不知情。后经酒精测试仪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71mg/100ml。见隐瞒不住,阿某对自己醉酒开车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阿某当天和朋友吃饭喝酒到凌晨,想着家里近,就心怀侥幸开车回家,没成想撞了。因害怕便将车丢下回家睡觉,想等酒气消了再来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阿某因危险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并处6个月以下拘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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