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那场意外,52岁的刘女士现在可能在家筹备年货。然而,突如其来的一场车祸,刘女士再也没能醒来。她的丈夫王先生含泪作了一个决定:把妻子的器官捐献出来,用这样的方式将生命延续下去。这也是台州今年首例人体器官捐献。
2021年10月15日,刘女士从山东淄博来到台州送货,一天酬劳200元,“儿子还没成家,她想多干点活多挣点钱给孩子将来娶媳妇。”卸货后,刘女士走到附近花坛休息。不曾想,一辆小轿车突然撞了过来……她立即被送往了台州市立医院ICU。
得知这一噩耗,王先生和儿子连夜从老家赶来。虽经全力抢救,刘女士始终没有苏醒,一直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最后因为伤势过重离世。
这时,王先生强忍着巨大的悲痛作出决定——将妻子的器官捐献出来。“我在医院里看到很多正在生命边缘挣扎的人。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不如通过器官捐献这种方式,挽救一条生命是一条生命。”王先生说,自己和妻子已结婚33年,她平时待人和善,乐于助人,“要是她还在,一定也会赞同我这么做。”
1月11日中午,王先生和儿子目送刘女士进入手术室。据椒江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刘女士过世后捐献了肝脏、2个肾脏和2只角膜,捐献的器官已经通过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分配给移植等待的患者,将挽救三位器官衰竭患者,为两位患者带去光明。
截至目前,台州市总共完成人体器官捐献109例,2021年完成17例;累计登记16000余人,2021年登记5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