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可物业公司却“一夜之间”退场。这让黄岩新洋花园小区的众多业主措手不及,不仅费用没有结清,而且生活质量直线下降。对此,物业也深感“郁闷”,声称他们是被个别业主“赶走”。由于小区物业费收缴困难,一些业主甚至影响物业正常管理。对于多收的2个月物业费,他们将归还业主。(7月18日《台州晚报》第3版)
物业纠纷那点事,真是让人吐槽让人烦。黄岩新洋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一夜之间”退场的“闹剧”早已屡见不鲜,近几年来,已经在台州各地多次重演。笔者居住不到十年的小区,已经历了4个物业公司的退场。直到去年下半年,经过两年多马拉松式的谈判和多次对簿公堂,大多数业主心仪的一家物业公司终于进场。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小区物业管理者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不断显现,批量物业纠纷涌进法院的现象成为新常态。日常生活,业主和物业相互间常常会对于物业费缴纳、公共区域管理、治安维护、卫生清除等方面,形成各种各样摩擦,甚至有许多业主受到过物业的粗暴对待。笔者居住小区三年前入场的一家物业公司为了催讨物业费,竟然干出封堵大门,禁止未缴费业主车辆出入,上业主单位拉横幅、发传单的违法勾当。
据椒江区法院的一个司法统计,椒江区现有住宅类小区330个,有物业公司的小区163个。近三年来,椒江区法院共收到物业纠纷6805件。从纠纷引发的原因看,因物业服务质量引起的纠纷占了主要方面,业主拒交物业费绝大多数都与此有关。如物业管理水平整体偏低,物业从业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有些物业公司以停水、停电、设置门障的方式来迫使业主交物业费,导致矛盾激化。
物业纠纷法律关系复杂、量大面广,涉及人多,并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影响群众的幸福感,如不能及时有效化解,极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所以,物业纠纷,也是一个公共管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要把小事当民生大事办。
今年市党代会报告提出,要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和平安中国示范城建设为引领,持续放大台州“民本善治”的治理优势。其中,发源天台山的“和合文化”理念是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条重要法宝。在物业纠纷中,我们要积极倡导物业与业主之间“以和为贵”。
法院要多做调解工作。在实践处理中,由于物业纠纷大多与物业服务质量有关,通过裁判往往很难平衡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这个时候,一方面,就需要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遵循中华民族“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不要纠缠于细枝末节,各退一步,海阔天空。物业服务质量不尽如人意的主动打折,业主按时缴费。另一方面,法院则要注重调解,着力消除产生纠纷的根源。
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及社区要主动作为。要在源头上预防,要从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如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强化行业管理,规范物业合同,社区要加强业主行为规范指引,强化居民自治等。
据报道,针对新洋花园小区出现的特殊状况,当地街道、物业主管部门等已介入协调处理。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我们期待“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在台州发扬光大,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多一分理解和信任,努力让小区物业公司“一夜之间”退场的“闹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