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快递盒上的“福利”陷阱

2022-06-20 09:59:02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谢树培

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个别不法分子将魔爪伸向与网络购物密不可分的快递,近日频频有新闻爆出有人深陷快递盒面单上的二维码陷阱,“别扔,扫码领取大额红包”“先别拆,扫码随机奖励两袋大米”等“福利”令人眼花缭乱。

对于那些对网络了解偏少、对网络陷阱分辨能力不高的消费者来说,这些“福利”有点像是天上掉馅饼。特别是年纪稍大的老人,经过朋友的口口相传,关注到这些“能捡便宜”的广告,他们经过指引并支付了相应的快递费用后,便等着广告上的“2斤大米、一桶油”等各种“福利”送到家。但结果最终如何呢?支付完运费,过去了一周、半个月都没有收到任何包裹或电话,这才反应过来自己上当受骗。

据公开数据,2021年我国快递业务量达1085亿件,支撑网络零售额近11万亿元。近期,安徽省消保委对千份快递单样本进行测试、统计和分析发现,60.67%的样本中含有二维码广告。其中,出现最多的广告是“天天领现金 打款秒到账”活动,占比39.32%。

全民反诈,消费者要提高警惕,不贪小便宜。消费者看到这类广告后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记不要轻易扫码,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没那么容易发生,务必保护好自己的个人利益与信息。不法分子就是针对个别人偏好小便宜的思想,诱导群众去扫码,再截取个人信息,谋求其他利益。

全民反诈,网格员当好反诈小卫士。村社网格员应对辨别网络陷阱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与老人普及相应的知识。发挥网格优势,开展“网格”+“警格”双格活动,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携手上门,指导帮助居民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识别常见新型诈骗手段等,掌握防诈技能。

全民反诈,快递公司明确职责交付。快递公司应负起责任来,对快递盒上的广告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其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印刷品广告,需要具有代理与发布印刷品广告的经营范围,如果快递公司的经营范围里没有该项规定,工商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如快递公司明知广告内容违法,仍然发布该广告,工商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查处,没收其广告费用并对其进行罚款,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泮非非 责任编辑:杨能勇 审核: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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