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部署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之前,中央政法委在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开通“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浙江省也开通了专门信件举报、网络举报通道,共同守护好群众“养老钱”。
开展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的迫切愿望,是保持国泰民安社会环境的实际举措。笔者认为,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需要政法部门、老年人自己、老年人子女齐心协力,共同守护。
首先,政法部门要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形成“不敢骗”的高压态势。公、检、法、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重点惩处以养老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要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加大对罚金、没收财产的处罚力度,从经济上严厉制裁犯罪分子。要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地减少受害群众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要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揭露养老诈骗“套路”手法,帮助老年人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
其次,老年人自己要提高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让骗子“骗不了”。一部分老年人被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打动,沉浸于“投资养老”等美梦中,不知不觉中了养老诈骗的“套路”。5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养老集资诈骗案,涉案金额达3.62亿元。被告人王孝凯把自己包装为成功企业家,把其注册的皮包公司包装成具有国企、央企背景的企业,营造其商业模式“一本万利”的虚假景象。上千名老年人拿出自己的养老钱,在免费旅游、免费发礼物的诱惑下掉入王孝凯的骗局。
养老诈骗主要是指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如以“养老投资”名义,提供住宿餐饮、老年旅游及观光旅游、艺术品经营及免费鉴定“收藏品”、高额利息等为诱饵,诱骗老年人投资的诈骗犯罪。
同时,老年人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让骗子“不能骗”。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比例会大幅上升。父母终会一天天老去,老年父母相应的识骗防骗能力会越来越差。因此,做子女的真应该“常回家看看”,除了尽到精神养老的义务,也许会从“妈妈准备了一些唠叨”中找到老人可能被养老诈骗“套路”的蛛丝马迹,从“爸爸张罗了一桌好饭”的闲聊中发现诱骗父母投资诈骗犯罪线索,共同把牢防诈关,守住父母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