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白云山可以算是市民的后花园了,约会、散步、锻炼……每天有不少人到这里游玩。可近日,有市民反映,山上的白云阁广场附近,出现了一群流浪犬,“霸占”广场,让人害怕。日前,有热心市民致电本报热线88516110,希望对流浪犬采取措施。(4月20日《台州晚报》第3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狗、猫等宠物的家庭也越来越多。由于一些被饲养的动物不慎走失或被人为遗弃,导致城乡流浪动物不断增多,这不仅给居民的生活、健康带来严重危害,也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威胁,已成为公共管理中一个棘手的问题。
最近几年,各种“犬患”问题日渐突出,尤其是流浪犬伤人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据统计,目前全球大约150个报告过狂犬病病例的国家或地区中,约一半已基本消灭狂犬病,但在中国,狂犬病仍是困扰百姓的一个公共卫生威胁。
流浪犬伤人,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种无妄之灾,而罪魁祸首则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养犬人的遗弃行为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的祸患。遗弃宠物犬,不仅仅是亵渎生命尊严,也是社会责任感缺失的表现,甚至是一种违法的行为。鉴于流浪动物问题的严重性,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就明确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很显然,无论宠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有意遗弃宠物,还是未尽到管理责任致使宠物逃逸,其行为都是加剧了动物对人和社会的危险性,而损害的事实正是宠物在失去人为管理和控制下任意流动的危险性所导致。
针对椒江白云山白云阁广场附近流浪犬泛滥扰民一事,市民希望能采取措施,椒江区白云街道基层综合治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安排人员进行统一处理,街道也将不定期开展犬类综合整治。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办法还是通过有效法制宣传教育及严格的行政执法措施来敦促宠物犬饲养人依法文明养犬,让他们真正认识到遗弃饲养的动物是违法的,并且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如此标本兼治,才能杜绝因宠物患病、房屋拆迁、节省开支等原因故意将其遗弃的现象发生,从而达到减少流浪动物的数量、减轻社会负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