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杭州交警开展专项执勤,发现不少非机动车横过斑马线时未下车推行,一些外卖小哥甚至还把电动车开得飞快,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但交警执法时,不少市民却表示并不清楚这一情况,有些则有所耳闻却不以为意。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早已家喻户晓,而非机动车横穿斑马线要下车推行,看来还是一定程度上的“冷知识”。
交通法规为何会受到“区别对待”?归根结底还是安全意识的欠缺。在有些人眼里,闯红灯、机动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危险性大、查处严厉,是不能触碰的“红线”;而不按规定下车推行、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似乎并不“要紧”,因此可能忽视相关规定,甚至心存侥幸、知法违法。
不按规定下车推行,真的没什么“大不了”?非也。在没有红绿灯的地方,非机动车尤其是电动自行车如果快速横穿,很容易出现“鬼探头”的情况,在机动车视觉盲区突然跑出非机动车辆,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法规没有“冷热”之分,每一条交规的制定都以安全为依据。要让交规“冷知识”热起来,一是要加强宣传,二是要严格执法,让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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