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玉环的叶红(化名)来说,刚过去的春节,是她7年以来,过得最轻松的一个年。因为在虎年春节前,她把最后一笔账还掉了,法院把结案证明书给她,终于实现“无债一身轻”。原来,7年前叶红的丈夫卷款跑路,她带领员工撑起工厂,主动用7年还清欠款370余万元,诠释“诚信”的力量。(2月28日《台州晚报》第3版)
新老工厂艰难交接、数百万贷款到期、近百名工人工资待发……2015年,对叶红而言,是人生的“至暗时刻”。作为公司负责人和担保人之一,当时的叶红面临着巨大困难——公司业务尚处起步阶段,生意不好还有负债,是按期履行;还是抱着“反正这么多保证人凭什么非要我还”的心态破罐子破摔,当一名“老赖”?几乎没有犹豫,叶红选择一个人签字,独自把这笔债承担下来——叶红坚守信义和责任担当,用最质朴的行动诠释了最值钱的东西——诚信。她用行动告诉我们,社会不缺感动,关键在于发现;社会不缺道德,社会成员对信义的坚守就是社会道德的宝藏。
尽管还款压力很大,但叶红始终不回避、不逃避,赚来的每一分钱,扣除成本,她都第一时间还给贷款公司。“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当事人一直按照调解协议积极还款,还款将近80期,最终把所有债务全部还清。这种诚信的行为,也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正如玉环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华辉所说。
有人说,诚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笔者以为,此话一语中的。“小信成则大信立”。于个人,它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品德;于社会,它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于政府,诚信是一项基本的政治道德。因此,治国、理家、立身都需要讲诚信。
不可否认的是,在商潮涌动、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一部分人将诚信抛在脑后,欠债不还的有之,欠薪不付的有之,欠款携逃的有之……相比之下,叶红坚守个人信义似一股清泉,洗尽我们的浮华和躁动,洗尽世间的虚假和欺诈。而从叶红的诚信举止,更大的意义是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诚信”二字在社会发展中仍充满生机。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要我们心中仍保持对诚信、规则之美的向往,把诚信作为人生价值的基石,让诚信、良知在人心的深处燃烧不息,就会逐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讲诚信的良好风气,不断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