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台州交警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
调查发现,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迎合部分顾客需求,方便销售,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非法改装、加装,给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非法改装的隐患
5月12日,三门交警在浦坝港镇金塘路与沿浦路交叉口,开展电动车违法整治行动,其间,查处一辆违法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经调查,车主李某违法加装座位、车篷、车厢、支架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驾驶安全的装置,交警部门依法对其罚款5000元。
5月22日,路桥交警在金清镇人民路与商业二街交叉路口处,查处一辆涉嫌非法改装蓄电池组的电动自行车。经调查,车主吕某为车行老板,他非法对车辆电动机、蓄电池组进行改装。交警部门依法对吕某罚款5000元。
据了解,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超速行驶,危险难控”“线路改动,短路自燃”“改装电池,导致爆炸”“车篷遮挡,事故易发”等潜在问题。如非法改装将导致车辆重量改变,从而影响其操控性能和制动性能,往往在超速行驶中极易失去控制,发生交通事故。
溯源严查电动自行车拼加改装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拆除或者改变已登记电动自行车限速装置,导致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拼装车辆,责令恢复限速装置、拆除加装或改装的装置;驾驶拆除或者改变限速装置,导致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台州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切勿因小失大,非法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这不仅违法,更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消费者应遵守交通规则,拒绝购买和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车辆。另外,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室内充电,电池应避免过度充电,以确保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