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进入“倒计时”。连日来,多家银行出台实施细则,对常见问题进行释疑,并在手机银行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方便“一键办理”,同时也为客户提供配套查询服务。
对于不在批量调整范围内需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在审核通过后,可由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进行利率调整。
存量房贷9月25日起调整
自9月25日起,银行将开始下调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从各大银行上线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来看,是不是首套房、有没有逾期还款、目前的利率加点是多少,都可以看到。
以交通银行为例,在咨询中,交通银行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的客户会在9月25日自动统一进行下调,无需自主申请。”
“一个月可以省2000元!”借款人金先生晒出了查询记录,他的房贷发放日为2018年5月,贷款到期日为2048年5月,房贷余额还有430万元,调整之前,他的利率浮动幅度为LPR+59bp,拟调整之后的利率幅度为LPR+0bp。由此可见,在9月25日的批量下调后,金先生的房贷利率将从4.89%降至4.3%。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是加点部分,不涉及LPR取值调整。如果是浮动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适用的LPR也会变化,根据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每年调整一次,通常在每年1月1日或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调整(具体在贷款合同中有约定),调整时适用当时的LPR。
例如,若合同约定的LPR调整日期为“每年1月1日”,那么贷款人目前适用的LPR是2022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4.3%);若合同约定的LPR调整日期为贷款发放日的“对月对日”,而贷款发放日为2020年7月3日,LPR就在每年7月3日调整一次,那么贷款人目前适用的LPR是2023年6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4.2%),因此会产生不同数值的差异。
调整细则明确涉及两类情形
从本次调整范围来看,各银行涉及的人群类型基本一致。第一类为贷款发放时满足首套资格的购房家庭,第二类是贷款时为非首套房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政策的购房家庭(当地已执行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包括原购房时无住房但因“认房又认贷”政策按二套购房的家庭和原有多套住房,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后当前有唯一成套住房的家庭。
总体来看,针对第一类原购房时按首套执行的贷款,各银行普遍将在9月25日统一调整房贷利率,无需借款人提出申请。针对第二类情形,银行普遍要求客户在9月25日之后主动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就调整幅度来看,各家银行调整规则也基本一致,存量房贷的调整幅度会根据原贷款发放时间、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发放时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有所不同。
为提高效率,多家银行原则上均采用统一批量的方式主动调整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不过也有部分情形需要借款人按照银行要求主动申请。对于因所在城市推行“认房不认贷”导致“二套变首套”等特殊情况,借款人需主动发起申请。由于各地因城施策,需要银行进一步认定,银行要求借款人自行准备证明材料。银行对此也简化了办理流程,以工商银行为例,借款人在手机银行首页即可查询首套或二套房贷认定情况。
此外,未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等,也需要借款人自行提出申请。其中,当前处于不良状态的存量房贷,应由客户还清当前拖欠后再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通过后,按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做好配套金融支持服务
为了简化办理流程,银行已对配套金融服务进行优化。记者看到,农业银行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查询页面会显示借款人是否符合本次首套住房标准、调整后的定价基准、拟调整后利率浮动幅度、拟调整后当前执行利率等。
工商银行的借款人可在该行手机银行App“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贷款日期、贷款金额和是否为首套房等内容。
建设银行也已在手机银行App、“建行智慧个贷”小程序等渠道上线“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功能。查询结果页面显示有贷款金额、贷款余额、贷款起始日期、利率调整方式、当前利率水平、当前年利率、连续拖欠天数、逾期金额、发放时是否为首套房贷等信息。
由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业务规模较大,为了避免借款人上当受骗,多家银行还同时发布提醒称,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不要相信误导信息。在为借款人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为最大限度保障借款人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借款人也应切记,在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过程中,不要轻信银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