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还能上瘾?一司机半月内两次酒驾被拘留

2023-03-14 11:15:00  来源:望潮客户端   作者:通讯员 林华强

3月14日,天台县公安局对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周某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1200元的处罚;同时对周某某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3月5日晚上,天台交警大队国清中队在辖区赤城街道田洋陈村附近路段开展夜查酒驾工作。驾驶员周某某驾驶浙J7D7XX轻便两轮摩托车行驶至该路段时,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周某某神色慌张,无法提供证件,面对民警的询问也支支吾吾答不上话,且身上散发出酒气。民警对周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酒精含量3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原来,周某某认为大晚上的,又是在乡下,交警不会上路查车。他当晚在家中喝了1两药酒后,驾驶摩托车去附近村庄田洋陈村办事,刚刚到田洋陈村附近就被交警查获。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某曾于今年2月20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天台交警大队城西中队民警查获。时隔不到15天,周某某仍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理,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就是俗话说的“二次酒驾”。 什么是“二次酒驾”?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身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身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温馨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管什么时候,也不论交警部门是否进行严查,平日里我们都应该自觉遵守交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拿生命开玩笑!

编辑:褚淑华 责任编辑:杨能勇 审核:刘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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