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亲友团聚,免不了小酌几杯,但总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酒驾醉驾。为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元宵节期间,台州交警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37起,其中饮酒驾驶22起,醉酒驾驶15起。
元宵节当晚,全市各地放烟花、打铁花、舞龙舞狮,热闹不已。为保障辖区居民出行安全,天台交警大队平桥中队交警在友谊路筛网城附近设卡查酒驾。
当晚7时26分左右,一辆黑色别克轿车“呼啸”驶来,异样的驾驶行为引起交警注意。执勤交警随即将其拦停。“驾驶人摇下车窗,一开口,满嘴酒气。”执勤交警回忆道。
经酒精呼气测试,该车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张某描述,当晚,他和朋友小聚,其间喝了一小杯黄酒。“我觉得自己酒量很好,就这么一小杯黄酒,应该不碍事,所以就自己开车回家。真不该抱有侥幸心理。”张某后悔不已,没想到刚开了一段路,就遇到了交警。
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被处以扣留驾驶证、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据悉,自春节假期以来,交警部门持续保持高压严控态势,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了一批“酒司机”。
2月2日晚,温岭交警还查获了一名“醉驾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醉驾标准5倍多。
当晚9时30分,温岭交警大队箬横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一辆小轿车与一辆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两车车头严重受损。
接警后,交警随即赶至现场,现场一片狼藉,小轿车车头受损严重。而后,交警对小轿车驾驶人贾某进行询问,发现其身上飘着一股浓重的酒味。经呼气酒精测试,贾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01mg/100ml,涉嫌醉驾。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人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就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了。贾某已超出醉驾标准5倍多。”交警表示。
目前,贾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希望广大驾驶人能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