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爱面子,当时也没想那么多,更没想到办假存单竟然犯法了……”近日,站在路桥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年近6旬的被告人潘某悔不当初。
潘某在路桥一单位当保安,因为开朗健谈,平时人缘很不错。“潘老,有没有余钱,儿子结婚,等着用钱。”一天,潘某在和同李某事闲聊时,李某问他可否借钱解燃眉之急。
“没问题!过几天我弟弟借的20万元马上还我,借给你。”潘某不假思索地答应。然而,这只是潘某的一句大话,根本就没有“弟弟借的20万元”这回事儿。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就在潘某为这20万元发愁时,他在一条小弄堂里的柱子上发现“办假证”的小广告。于是,拨打了上面的电话定做“存单”,并支付了360元。没过几天,一张面额20万元的银行存单还真到了潘某手上,他兴奋地交给了李某。
本以为这事到此为止,谁知道过了几个月,李某拿出这张银行存单,要求潘某一同去银行将这20万元取出来准备还欠款。潘某觉得这下糟了,但迫于无奈还是与李某一同去了银行,银行柜员马上识破了这张假存单并报警。
潘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做假存单的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路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综合考虑被告人潘某犯罪事实、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表现等,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编辑:褚淑华 责任编辑:刘锦萍 审核:陈瑶质